《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今年6月1日起施行
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发布《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1996年8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据悉,新发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进一步完善了驰名商标的定义和商标管理过程中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
注:《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全文请访问本网“相关法规”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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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素华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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